关于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宋某师德失范事件的公开信
——致南京师范大学校方、全体师生与社会公众的呼吁与反思
尊敬的南京师范大学校领导、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我们怀着沉重而复杂的心情,就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原副院长宋某涉嫌婚内出轨其指导的博士生一事,向社会公开表达关切与诉求。此事件不仅关乎个人道德失范,更折射出高校师生权力关系失衡、师德监督机制缺位等深层次问题。我们呼吁校方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推动制度性反思与系统性改革,重塑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
一、事件核心事实:权力滥用与师德崩塌
根据多方调查与公开信息,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指导的2022级博士生汪某某(化名)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通过学术资源倾斜、职业发展承诺等方式施加隐性控制。举报人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双方以“浪花”“猪猪”等昵称互称,内容涉及露骨对话及未来职业安排计划(如毕业后安排至某研究院工作)。
关键证据包括:
- 利益输送嫌疑:宋某涉嫌利用副院长职务之便,为汪某某提供与学术能力不匹配的科研资源与荣誉,例如在与其研究方向无关的论文中违规署名。
- 情感操控与权力胁迫:汪某某曾向身边人透露,宋某以“毕业压力”和“学术前途”为筹码要求其维持关系,凸显师生权力不对等的结构性压迫。
- 公私界限的全面失守:两人频繁以“学术指导”名义私下接触,甚至多次共同出差并入住同一酒店,严重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师德失范的危害:从个体到系统的连锁反应
宋某的行为绝非孤例,其背后暴露的是高校生态中亟需解决的系统性风险:
- 对受害者的多重伤害
汪某某作为直接当事人,既是权力结构的受害者,也可能因舆论的“道德审判”面临二次伤害。这种困境揭示了高校中弱势学生在导师权威下的无助,以及举报机制与心理支持体系的缺失。 - 对学术公平的践踏
宋某通过行政权力为特定学生谋取利益,直接破坏了科研竞争的公正性。据知情人士透露,其课题组内与导师关系密切者普遍获得更多资源,而其他学生则面临边缘化风险。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学术声誉,更动摇青年学者对学术理想的信念。 - 对高校公信力的重创
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应是立德树人的标杆。然而,宋某事件引发公众对高校内部监督机制的质疑:为何此类行为长期未被察觉?学术权力是否缺乏有效制衡?
三、校方回应与公众诉求:从危机到改革的契机
南京师范大学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通报,宣布免去宋某副院长职务、取消其导师资格并暂停工作,承诺将依规严肃处理246。这一快速回应值得肯定,但公众期待更透明的调查与更深层的改革:
- 彻查真相并公开结果
需成立由校外专家、法律人士及学生代表参与的独立调查组,厘清是否存在学术舞弊、权色交易等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完整调查报告。 - 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
确保汪某某及其他知情学生免受报复,保障其学业与人身安全。同时建立匿名举报通道,避免举报人因“告发文化”承受心理压力。 - 重构师生权力关系
推动导师评价体系改革,引入学生匿名评议制度;明确禁止师生恋等非平等关系,并将此纳入教师聘用合同与考核标准。 - 强化师德监督长效机制
建立定期师德审查制度,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轮岗制;设立师德师风督导办公室,直接向校纪委负责,打破“自查自纠”的局限性。
四、致社会公众:共同守护学术净土
高校不仅是知识生产的殿堂,更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我们呼吁:
- 媒体:秉持客观原则,避免对受害者进行猎奇式报道,聚焦事件背后的制度性缺陷;
- 学术界:推动全国高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建立跨校黑名单共享机制;
- 公众:以理性监督替代情绪化批判,共同营造有利于学术纠偏的舆论环境。
结语:以刮骨疗毒的勇气重建信任
宋某事件是一面镜子,照见了高校治理中的积弊与人性之困。唯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失德者,以制度革新预防权力滥用,才能让学术回归纯粹,让教育重拾尊严。我们期待南京师范大学以此为契机,成为全国高校师德建设的典范,而非又一则负面案例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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